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抚顺市第五医院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》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抚顺市第五医院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
建设单位:抚顺市第五医院
公示内容: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(详见下方链接查询下载附件)
公示时间:2021年12月20日-2022年01月20日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庄科长
联系电话:13842365599
验收报告 专家意见